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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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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職掌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7-17
  • 資料點閱次數:8879

  調查分類科
  一、受刑人入監指導事項。
  二、受刑人之直接、間接調查事項。
  三、受刑人身心狀況之測驗事項。
  四、受刑人之指紋、照相分類及其保管事項。
  五、受刑人處遇之研擬、複查及建議事項。
  六、受刑人出監後之聯繫及有關更生保護事項。
  七、其他有關調查分類事項。
   
  教化科
  一、受刑人教誨、教育及輔導事項。
  二、受刑人累進處遇之審查事項。
  三、受刑人假釋及撤銷假釋之建議、陳報及交付保護管束事項。
  四、受刑人文康活動及體能訓練事項。
  五、受刑人集會之指導及分區管教事項。
  六、洽請有關機關、團體或人士協助推進教育、演講及宗教宣導事項。
  七、新聞書刊閱讀、管理及監內刊物編印事項。
  八、辦理受刑人品格精進與再造方案執行計畫。
  九、其他有關教化事項。   
   
  作業科
  一、作業之指導及受刑技能訓練事項。
  二、作業種類之選擇及作業計畫訂定事項。
  三、作業材料之購置、收支及保管事項。
  四、作業課程編訂、成績考核及勞作金計算事項。
  五、受刑人作業之配置及調動事項。
  六、作業契約之擬訂事項。
  七、作業器械之增置、收發、保管、檢查及修理事項。
  八、成品之評價、發售及保管事項。
  九、管理作業人員之調度、考核事項。
  十、其他有關作業事項。
  
  衛生科
  一、衛生計畫及設施之指導。
  二、傳染病預防及護理之訓練。
  三、受刑人身心健康檢查及特別檢查。
  四、受刑人之心理衡鑑、心理治療、諮商及疾病醫療。
  五、病舍之管理。
  六、環境衛生清潔檢查及指導。
  七、藥品調劑、儲備及醫療器械之管理。
  八、藥物濫用之防治。
  九、受刑人戒護住院、保外醫治、死亡之陳報及通知。
  十、其他有關身心及衛生保健事項。
  
  戒護科
      一、受刑人之戒護及監獄之戒備事項。
      二、門戶鎖鑰管理事項。
      三、管理員之訓練及勤務分配事項。
      四、武器、戒具、消防器、通訊器材及監察系統之使用、練習及保管事項。
      五、受刑人飲食、衣著、臥具、用品之分給、保管事項。
      六、衛生清潔事務之執行事項。
      七、受刑人之行為狀況考察事項。
      八、接見、發受書信及送入物品之處理事項。
      九、監舍、工場之查察及管理事項。
      十、身體、物品之搜檢事項。
      十一、受刑人賞罰之執行事項。
      十二、受刑人解送及脫逃者追捕事項。
      十三、受刑人入監、出監事項。
      十四、名籍簿、身分簿之編製及管理事項。
      十五、攜帶物品之受付及保管事項。
      十六、赦免、減刑之陳報事項。
      十七、與保安處分場所之聯繫事項。
      十八、其他有關戒護事項。
  
  總務科
      一、文件之收發、撰擬及保存事項。
      二、印信典守事項。
      三、經費出納事項。
      四、建築修繕事項。
      五、糧食之收支、保管、核算及造報事項。
      六、與保安處分場所之聯繫事項。
      七、受刑人福利之籌劃、督導事項。
      八、受刑人死亡之善後處理事項。
      九、不屬其他各科事項。

組織架構圖

本監隸屬法務部矯正署,置典獄長一人,綜理全監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置副典獄長一人,襄助典獄長處理監務,置秘書一人,綜核文稿、研考、各科室間之溝通協調、典獄長交辦事項。下設調查分類、教化、作業、衛生、戒護、總務六科及人事、會計、統計、政風四室等單位,分掌有關業務,並由各單位主管組成監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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